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9-01-08 09:24:51 点击数:
应台湾东吴大学的邀请,我校法学院张旭东教授拟于2019年2月17日至2019年5月18日赴台湾东吴大学担任访问学者并负责我校在台湾东吴大学交换学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张旭东同志拟在台停留91天。在台期间,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由我校自筹经费负担。张旭东同志已办理相关政审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