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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处徐宏志副处长参团赴印尼参加中印尼青年交流活动的公示

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7-04-10 13:39:20    点击数:

我校拟派学生处徐宏志副处长于2017年4月19日—4月28日(10天)参加由省外办组织的赴印尼中印尼青年交流活动。在外期间,有关费用由我省和我驻印尼使馆共同承担,国际旅费由我校承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联系电话:22865234(对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