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7-04-10 13:39:20 点击数:
我校拟派学生处徐宏志副处长于2017年4月19日—4月28日(10天)参加由省外办组织的赴印尼中印尼青年交流活动。在外期间,有关费用由我省和我驻印尼使馆共同承担,国际旅费由我校承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联系电话:22865234(对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