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7-01-09 04:03:11 点击数:
应台湾大学的邀请,我校法学院学生庄艺艺等十人拟于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7月5日赴台湾大学交换学习。学生庄艺艺等十人拟在台停留142天。在台期间,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由其本人负担。十位学生在台期间的管理工作拟由我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陈鸿玲教师负责。十位学生已政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5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72
附:赴台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