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7-01-09 04:57:21 点击数:
应台湾东吴大学的邀请,我校法学院吴美田副教授拟于2017年2月18日至2017年7月1日赴台访学并兼职管理我校闽台“3+1”联合培养项目在台学生。吴美田同志拟在台停留365天。在台期间,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由我校自筹经费负担。吴美田同志此次赴台已政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5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