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公示栏 当前位置: 主页 >> 公示栏 >> 正文

关于同意我校庄莉老师随福建省委党校组团赴台执行培训任务的公示

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5-05-11 10:19:00    点击数:

        经研究,同意派我校庄莉同志以“福建省行政管理学会会员”身份随福建省委党校组团,赴台湾执行“第48期中青班异地教学”培训任务,在外停留7天,在台湾期间培训费由福建富闽基金会列支,往返交通费用、保险费等约人民币3000元由我单位承担支付,庒莉老师已办理相关政审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5年5月11日至17日。如有异议,请与校港澳台办联系,监督电话:2286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