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5-05-11 10:19:00 点击数:
经研究,同意派我校庄莉同志以“福建省行政管理学会会员”身份随福建省委党校组团,赴台湾执行“第48期中青班异地教学”培训任务,在外停留7天,在台湾期间培训费由福建富闽基金会列支,往返交通费用、保险费等约人民币3000元由我单位承担支付,庒莉老师已办理相关政审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5年5月11日至17日。如有异议,请与校港澳台办联系,监督电话:2286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