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联合实验室
应台湾东吴大学的邀请,我校法学院吴美田副教授拟于2017年2月18日至2017年7月1日赴台访学并兼职管理我校闽台“3+1”联合培养项目在台学生。吴美田同志拟在台停留365天。在台期间,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由我校自筹经费负担。吴美田同志此次赴台已政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5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72
上一条:关于陈绍春教授赴台访学并兼任管理教师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何朝银副教授赴台访学并兼任管理教师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