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联合实验室
应台湾东吴大学的邀请,我校法学院林婧讲师拟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赴台湾东吴大学担任访问学者并负责我校在东吴大学交换学生的管理工作。林婧同志拟在台停留181天。在台期间,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由我校自筹经费负担。林婧同志已政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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