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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丹老师等一百七十五位师生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学习的公示

作者:暂无  发布时间:2016-07-01  阅读次数:

        应台湾铭传大学的邀请,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刘丹、张勤、物信学院袁家德三位老师及海洋学院一百七十二位学生分别拟于2016年9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及2016年9月3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间赴台湾铭传大学参加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交流项目。三位老师拟在台停留129天,一百七十二位学生拟在台停留297天。在台期间三位老师所需一切费包含往返台湾交通费均由我校自筹经费负担。此外,一百七十二位学生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由学生个人负担。三位老师在台期间将负责一百七十二位学生的管理工作,所有成员已政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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