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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0月“福州大学国际及台港澳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名单的公示

作者:暂无  发布时间:2016-12-01  阅读次数:

根据《福州大学国际及台港澳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福大外〔2014〕28号),在个人申请、所在学院(部门)同意的基础上,2016年10月17日经由校纪委监审处、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计财处、对外处等部门组成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一致同意资助鲍晓军教授等共34批次师生出国(境)进行学术交流、文化交流等活动(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电话:22865580(校纪委监审处)、22865234(校对外处)。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1日

附件:2016年10月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评审资助项目(2016年10月17日评审)

 

上一条:关于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严群教授赴日本参加国际会议(含出访成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林辉老师等十一位师生赴台湾东海大学参加寒假交流活动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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