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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丹老师等一百八十位师生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学习的公示

作者:暂无  发布时间:2015-07-10  阅读次数:

        应台湾铭传大学的邀请,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刘丹、张勤,物信学院张曌三位老师及一百七十七位学生分别拟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30日及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赴台湾铭传大学进行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交流。三位老师拟在台停留152天,一百七十七位学生拟在台停留298天。在台期间三位老师所需一切费用除往返台湾交通费用由邀请方承担外,其余均由我校自筹经费负担。另外,一百七十七位学生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有学生个人负担。三位老师在台期间将负责一百七十七位学生的管理工作,后续的学生管理工作我校将另行派遣其他老师负责。所有成员此次赴台行程已在校内公示,并已办理相关政审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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