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联合实验室
经研究,同意派我校庄莉同志以“福建省行政管理学会会员”身份随福建省委党校组团,赴台湾执行“第48期中青班异地教学”培训任务,在外停留7天,在台湾期间培训费由福建富闽基金会列支,往返交通费用、保险费等约人民币3000元由我单位承担支付,庒莉老师已办理相关政审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5年5月11日至17日。如有异议,请与校港澳台办联系,监督电话:22865234
上一条:关于化学学院王心晨教授等一行三人赴韩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含出访成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黄健萌副教授等二人赴台湾海洋大学 访问交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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