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联合实验室
根据《福州大学国际及台港澳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福大外〔2016〕92号),经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资助叶新一等65人次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16日起算,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22865580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22865273、22865234
附件:2025年度国际及台港澳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名单(65人次)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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