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  发布时间:2015-11-16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现已开始申报。2016年计划选派4200名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

为了做好该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本项目介绍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简称“优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设立。优本项目入选的学生以本科插班生身份前往国外大学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时间为3-12个月。留基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2015年第一批派出学生为例,资助前往日本的学生每人每月130,000日元生活费,资助前往美国的学生每人每月1200-1600美元生活费)。

 

二、项目实施(分为两个阶段)

1. 申报项目阶段。

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现已开始网上申报。计划申报此项目的学院需根据留基委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及与国外大学签署交流协议,包含详细的选派规划、学习计划、学分转换方式及费用安排等(如现有协议符合要求,即可直接申报)。此基础上,校对外处负责具体申报事宜。

2. 候选学生审核阶段。(该阶段将另行通知)

如项目获批,每年4月及9月,留基委开放学生报名。学院需提前向国外大学推荐候选学生,获得邀请函,并保证候选学生达到留基委要求的外语水平。在此基础上,校对外处负责具体学生报名事宜。项目获批两年内如未派出学生,将不再资助。

具体选派工作办法、流程、资助标准、学生外语水平要求等可参看2015年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Chuguo/c8bf6028c2b04d49922f7ec161579434.shtml

 

三、申报材料

1. 请2015年已有项目获批执行的学院(生工学院、外语学院)2015年11月20日前提交项目总结,以便顺利开展2016年项目。项目总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 请有意向申报新项目的单位于2015年11月20日前填写《福州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附件2) 、《申报项目一览表》(附件3)、校际框架协议复印件、详细合作协议复印件提交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申请书、一览表、协议扫描件的电子版通过发送至dengjx@fzu.edu.cn。

 

 

三、联系咨询

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地址:旗山校区校友楼207室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22865239   邮箱:dengjx@fzu.edu.cn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1:已执行项目总结报告要求

附件2:项目申请书

附件3:申报项目一览表

上一条:关于2016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已录取学生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年度春季选派我校学生赴台湾东海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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