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学期项目】关于台湾中央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交换生项目的申请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7  阅读次数:

一、项目信息

1. 交流时间:2026年春季学期

2. 推荐人数:公费2人(免缴对方学费,其它费用自理)

3. 所选专业必须与本校所修课程相符或相关,中大网页系所介绍:https://www.ncu.edu.tw/tw/pages/index.php?num=2

4. 住宿:中大宿舍床位数量视当年度状况而定,不足时以抽签方式决定床位分配,未抽中的学生须至校外住宿。


二、申请条件

1. 我校相对应专业在读全日制大二及以上本科生或研二及以上研究生(本科生仅能选择设有本科之系所,研究生仅能选择研究所);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服从我校相关规定管理;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 有一定经济能力、可负担赴台及在台生活的各项费用。


三、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个人申请,在2025年9月29日前提交《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访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https://oce.fzu.edu.cn/info/1043/7566.htm对外处(校友楼205);

(二)10月15日前,对外处审核学生材料并确定推荐名单

(三)10月30日前,对外处组织推荐学生完成中大申请材料。


四、重要事项

1.学生在外修读具体课程的学分能否转换为并抵用培养计划内的学分,请于出国(境)前向学院或学校教务部门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关于学分转换规定,请至教务处网站 https://jwch.fzu.edu.cn/info/1038/8285.htm;或咨询本学院教学办及教务处。

2. 参加学生可申请我校“优秀学生境外访学基金”。资助标准如下:

参加世界排名300位后的高校访学项目,资助标准:1万元/生

具体评审办法及发放方式请见福州大学优秀学生境外访学基金管理办法:https://oce.fzu.edu.cn/info/1023/4351.htm

3. 若因不可抗力引起项目变化,学校可能相应做出调整或中止项目的安排。申请学生务必服从统一安排。


五、联系咨询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地址:旗山校区校友楼205室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 0591-22860919  QQ: 2316764950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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