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重要教育中心,吸引高水平国际人才来华开展短期科研交流,国家留学管理委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框架内设立“China Link”项目予以资助。
为做好该项目2026年候选人申报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
(二)普通进修生申请人(本科生、硕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高级进修生申请人(博士生、在职员工),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申请及参与项目期间,须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教职员工,国外合作院校列表详见附件一。
(四)来华研修的起始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6年10月。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资助待遇
在华期间享受全额奖学金资助,包括免学费、免校内住宿费、保险费,并按月获得生活补贴:普通进修生每月3000元人民币/月,高级进修生3500元人民币/月。
三、申报推荐流程
为进一步支持“双导师”联合培养模式,鉴于本短期科研交流项目仅面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海外高水平合作院校,请有意申报的学院依托各类校际合作协议开展宣传工作,并将本通知转发给院内导师,以便通过导师间合作更好地推荐人选。
(一)海外高水平人才自行申报。符合推荐条件的海外人才可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登陆基金委网站完成系统填报,并将全部申请资料发至我校合作导师。
福州大学代码:10386,申请类别:B类
基金委网站:http://www.campuschina.org
基金委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二。
(二)学院审核。我校合作导师应充分了解申请人情况,并对申请人来华态度、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语言水平等做综合选择,原则上建议博士生以及在职人员优先。
导师确定接受人选后,填写《福州大学国际交流生项目学院申报表(非学历教育)》,并提交所在学院同意,申报表详见附件三。申请人正式来校后的管理由接受学院负责。
(三)对外处审核。合作导师将申请人申报资料、《申报表》以及在学证明(或在职证明)纸质版一份提交至对外处(校友楼203),电子版发至邮箱:faoadmission@fzu.edu.cn
对外处审核后,将学校预录取资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通过复核者,方可获得基金委资助。
(四)录取及入学报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约需2-3个月发出复核结果。对外处为申请人办理签证表与录取通知书。申请人持上述签证表等到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并按录取通知书时间来校报到。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确认,任何人不得对外做出录取承诺。
本次项目申请截止2026年5月30日(指学院提交全部资料),逾期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如有问题,可直接联系我处。
联系人:赵新老师,联系电话:22865231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