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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国际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19 09:29:00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际学生招生工作,提高招生质量,做好2018年国际学生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以及《福州大学国际学生招生暂行办法》(福大外【2017】91号文)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际学生类别与报名时间

(一)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3月30日)。

(二)本科生: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止。

 (三)各类专业进修生:原则上报名时间不超过2018年5月30日。如因特殊需要接受学生,拟招生单位应附书面说明。

二、名额与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招生精神,国际学生招生名额视当年度申请人数而定,不占用原有国家招生指标。我校非涉密专业均对国际学生开放,但必须通过学校审核。国际学生是否录取由学校统一决定。

三、具体招生流程

(一)学校对外处会同相关部处发布国际学生招生通知与简章,回复国际学生入学咨询、接受申请材料。国际学生招生专用邮箱:faoadmission@fzu.edu.cn

报名结束后,对外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国际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合规申请材料送至相关部处、学院审核。

为了进一步提高招生质量,做好国际学生招生初审工作,提高国际学生培养质量,各招生学院应将拟开展全英文授课专业名单提前报送对外处(含本科、硕士、博士),具体报送办法另行通知。未在对外处备案的专业,统一按授课语言为汉语对待,即入学要求为汉语水平考试5级以上证书(HSK5),获得HSK6级证书者优先。

(二)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决定具体的学业考核与学术评价模式,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遴选符合入学要求的国际学生;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汇总复核,本科生录取名单报对外处留学生科汇总。

(三)对外处在充分尊重学院录取意见的基础上,通知拟录取的学生,明确学生是否接受录取,并办理后续来华留学相关上报、审批手续。

(四)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合法入境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未持学习签证入境的学生,学校不予接受。

(五)各学院如拟招收各类长短期进修生,应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并出具书面意见连同学生申请资料送至对外处复核。

四、入学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大学校纪校规,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二)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对华友好,境外无犯罪记录。

(三)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如申请作为国际学生入学,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及入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四)应具有一定的汉语或英语水平,能满足学校入学要求。汉语水平要求为HSK5级。申请全英文授课专业,应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或通过学院认可。

(五)学历与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生的,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须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的,须具有硕士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4、申请攻读普通进修生或高级进修生的,应符合相应学位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六)拟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奖学金、福州大学奖学金者,还应满足各类奖学金相关要求。各类奖学金不可同时享受。

五、入学申请基本材料

(一)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本科生及语言进修生见附件一、研究生见附件二)

(二)本人护照复印件,有效期应满足学习期限

(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白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相片背面需注明姓名)

(四)经公证后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提供预毕业证明)

(五)经公证后的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六)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请自行下载:http://oce.fzu.edu.cn/html/gjxs/zsxx/2017/03/03/de9599cb-e50b-46c4-bb3e-e11ee253ab01.html 

(七)申请人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学习与工作经历、经验、特别成就等;科研能力及其它能力;如申请博士学位需要提交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申请硕士、博士可列出1至2位意向报考的主导师。

(八)攻读学位期间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问题和研究设想。本科生不少于400字,硕博士生不少于2000字,中英文均可。

(九)申请硕士、博士者,应提供相关专业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十)汉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六、入学

  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研究生持学生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体检报告等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无法提供原件复核者,不予注册。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奖学金申请

如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www.csc.edu.cn/Laihua/)进行网上报名及查询。如申请福建省政府奖学金或福州大学奖学金,请下载入学申请表后,并按照申请表后附材料清单整理申请材料。

申请资料一律以纸质版形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对外处留学生科,邮件、短信报名一律无效。

  联系人:林岚   赵新

  电话:22865027  22865239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月16日

附件一:外国本科生与语言进修生入学申请表(本表同时用于申请奖学金)

附件二:外国研究生入学申请表(本表同时用于申请奖学金,不适用于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