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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24年来华本科生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6 15:56:31    点击数:

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学校设有27个学院,现有在校学生5.6万余人。学校化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12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

学校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以及境外50个国家、地区的14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接收院校,面向30余个国家招收来华留学生。现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涵盖本科和研究生层次,校园国际化氛围浓郁。

一、申请条件

(一)年龄在18-25周岁(截至202491日前),身体健康,对华友好,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大学校纪校规,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二)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境外无犯罪记录。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中国大陆(内地)、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也应满足此项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外籍华人(含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须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国籍认定,方可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并按外国留学生身份进行学籍注册。未通过国籍认定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历要求:

1.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已获得高中毕业文凭,高中阶段成绩良好。

2.高中毕业证书均须获得所在国教育管理部门承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预毕业证明,并于20249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经所在国或地区的公证机关公证。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证书及公证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五)入学语言要求:

所有专业均为中文授课,入学要求汉语水平考试五级证书210分以上(HSK5),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马来西亚华文独立中学毕业者,免除汉语水平考试(以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认证为准)。高中阶段以中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高中出具的授课证明做作为代替。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73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三、招生专业

结合国家来华留学教育相关规定要求及我校办学实际,招收如下专业:

(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二)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三)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地点:厦门集美校区。)

四、申请基本材料

(一)福州大学入学申请表(同奖学金申请表),请至以下网页下载:https://oce.fzu.edu.cn/info/1027/3460.htm

(二)本人护照复印件,有效期应至20241230日以后。

属于“申请条件”第三条者,须提交有效普通护照首页和出入境签章、护照签发国出具的“出生证明”“入籍证明”等文件以及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外籍华人(含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的申请者,需提供国籍认定相关材料。

(三)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5张。规格:二寸(3.5*5.3厘米),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纸质版相片背面需注明姓名。电子版照片尺寸不低于320*240像素,高宽比为43, 大小为100-500KB电子版必须发邮件至:faoadmission@fzu.edu.cn.邮件名称:国籍+专业名称+护照名字。

(四)经所在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后的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并公证)

(五)经所在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后的高中学习成绩单。成绩单上应有学校公章。

1、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高中阶段历年成绩单。已毕业高中生提交高中阶段完整成绩单。

2、生源国高中阶段如有参加各类统考者,可提供统考成绩或国际通行标准化测试成绩供学校参考。

(六)一封推荐信。推荐信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由推荐人本人签字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需包含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七)汉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高中中文授课证明原件。

(八)申请人学习计划一篇,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字数不少于800字,内容应包括:自我介绍、学习经历、来华学习目标和计划。

(九)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请自行下载:https://oce.fzu.edu.cn/info/1027/3460.htm。有效期6个月以内。体检报告需粘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医院公章。

(十)自费来华学习者需提供经济担保材料扫描件,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提供足以保障其来华留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国际旅行等合理费用的存款证明(不少于等额30000元人民币),以及经费担保人(限申请者本人或亲属)的护照或身份证明扫描件。

(十一)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司法、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十二)其他论文、获奖、科研成果、技能资格证书等文件

★说明:

1、申请材料纸张请统一用A4复印纸,一式2份,并按上述顺序一次性递交完整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递交后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

2、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表格、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除原件外,还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建议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对上述材料及其翻译件进行公证。

3、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纸质版请邮寄到以下地址(正式报名以纸质版为准,邮件、传真、电话报名无效)

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086-591-22865231

传真:0086-591-22865232

电子邮件: faoadmission@fzu.edu.cn

网址:http://oce.fzu.edu.cn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校友楼203室(邮编:350116

五、申请资格审核与录取

(一)资格初审。收到申请材料后,学校外事管理部门将初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并将初审合格材料转相关学院安排学术能力审查。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习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评定,鼓励举行各种形式的面试,以便综合考察申请人语言及学习能力。

(三)选拔录取。各学院将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学校。学校外事管理部门根据录取名单协助学生办理签证报批及入境手续,并提供录取名单给信息中心。

六、入学报到与注册

被录取的来华本科生应持来华学生类签证(X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录取通知书中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高中毕业证书、成绩单、体检报告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无法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查验者,暂缓注册。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经中国检验检疫部门体检发现怀孕或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学习的,学生可申请自行离境回国休养。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向我校请假,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制、学习期限与学位

学习年限:4年。学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延期,最长修业年限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在福州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根据中国教育部培养要求,来华留学生应完成汉语课程及中国概况类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由福州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来华留学费用

(一)学费

1.按学制年限收费,以人民币收取。奖学金学生由奖学金专户列支学费。自费生学费自理。

2.收费标准:人文经管类:14000/学年(人民币)

 艺术类:21000/学年(人民币)

(二)住宿、保险、生活费用

1、住宿费:统一安排留学生公寓双人间,收费标准:3500/学年(人民币)。奖学金生由奖学金专户列支住宿费。自费生学费自理。

2、生活补贴:奖学金学生按奖学金类别获得相应的生活补贴。自费生生活费用自理。

3、来华留学保险:为了保障在华国际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国教育部规定,国际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国际学生团体综合险。奖学金生保险费用由奖学金专户列支,标准:800元人民币//年。自费生保险费自理。

4.其他费用:来华体检、办理居留许可手续以及日常水电、网络费用由学生自理。

九、来华留学奖学金

申请入学即可同步申请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两个奖学金待遇相同。学生获得奖学金资格并完成报到手续,方可享受奖学金待遇:免交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生活补贴每月800元人民币。

学校将根据申请资料在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友好省州政府部门、对华友好机构推荐者优先),学生无需提交其他资料。获奖学生需参加年度评审,评审通过者第二年可继续申请奖学金,评审未通过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十、违规处理

申请者须对所填写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新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凡不符合国际学生录取规定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