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央大学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书,2016年暑假我校拟选派学生赴台湾中央大学参加暑期研习班,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介绍
说明:暑期研习班所修学分不符合我校学分转化规定,因此不可转化为在校所修学分。
二、 申请条件
1、 全日制在校学生,年级不限,专业不限。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能顺利完成研习班课程学习。
4、 有一定经济能力,能够负担赴台的各项费用。
三、 报名材料
1:《申请人信息清单》(无需提交纸质版);
2: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访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3:附表:学院党总支政审意见表(一份);
交至校友楼205,林老师 电话:0591-22865272
四、 其他事项
(1)关于最终的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由我校相关部门统一考核报名材料后确定并在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给予公示。入选人员还必须按相关要求在中大网站上完成文件提交手续(详见项目信息网站)。注意:在名单未在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公示之前不得在中央大学网上系统上进行任何报名手续,未通过学校申报给中央大学的人员将不会被中央大学录取。
(2)重要(切记):被录取的同学务必认真浏览中央大学暑期营报名网站完成后续报名手续,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6年4月30日关闭。
(3)申请人如欲申请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请按要求填写附件3《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申请表》后提交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旗山校区校友楼207室邓老师处)。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负责人: 邓老师 0591-22865305;能否获得资助及资助金额等由后续校内评审会评定。
(4)对于入选后无故随意取消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除仍需向台湾高校提交相关申请费用外,将通报学院,并将取消其今后参加类似项目的资格。
(5)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保留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取消及调整项目的权利。
附件1:申请人信息清单
附件2: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访学申请表
附表:学院党总支政审意见表
附件3: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申请表
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