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初审推荐、学校评审,拟推荐以下同学为2026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公示期为自2026年10月22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22865580(校纪委)、22865027(台港澳办)。同时请获奖学生候选人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如发现有误,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告知台港澳办公室更改。
注:公示名单为我校推荐名单,2026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的公示最终名单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