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留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42号令《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应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录取;对于已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或不予注册。”
请于2017年9月26日前主动联系留学生辅导员彭喆/吴昊老师办理保险手续(在华时间:6个月以上800元人民币;6个月以下400元人民币)。逾期未办理保险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告知。
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