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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20年“优秀来华留学生”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20-10-24 13:38:28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通知,2020年继续评选“优秀来华留学生”。为了做好相关推荐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中国政府奖学金在读二年级(含)以上学历生,

二、奖励办法:本年度仅提供荣誉证书,不提供奖金。

三、申请条件:

1、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4、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有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者。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所在学院应出具相关证明)。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须提前在网上申请并于2020年11月2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校友楼一楼海外教育学院办公室),全部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至71084262@qq.com。申请人需严格按照下列清单准备材料,材料不全者,不具有申请资格。

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信息(http://studyinchina.csc.edu.cn),并从该网站下载打印。注意:福州大学代码:10386,留学种类:C,学习期限统一为:2020.9.1-2021.7.15

2、所在学院出具推荐函,简要说明申请人相关学术、品德表现,分管院领导签字,加盖院章。

3、在学期间全部科目成绩的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教学办公章)

4、《我的留华故事》一篇,中英文均可,字数不少于800字。故事内容应侧重申请人在华学习生活期间记忆深刻的经历、体会和感受,要求切身体会,有感而发。

5、其他辅助支撑材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学院公章,包括:

(1)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3)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如申请人先进事迹报道等。

(5)《2020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开放名额)评选信息统计表》。

   五、评选流程

学校将在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同一学院多个候选人者,应附书面推荐排名),公示后上报教育部核定。教育部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对候选人进行评审,产生最终人选。

附件(点击下载):2020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开放名额)评选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22869387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