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奖学金年审工作是外国留学生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国政府、福建省政府以及我校相关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试行)》,2021-2022学年获得各级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应进行年审。通过年审者,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资助。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学生范围
尚未达到学制年限,2022-2023学年继续享受各级奖学金的留学生。2021-2022学年休学且联系不畅或已达到奖学金资助年限者,可不参加年审。具体年审名单请直接联系对外处郑老师。
二、年审内容
根据年审办法要求,各学院应从道德品行、学习成绩、科研态度、活动表现等方面应综合考察学生表现,主要包括:
1.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出入境等外事纪律情况。
2.遵守校规校纪情况。
3.学习态度、考勤情况。
4.留学生参与各类中外交流活动情况。
5.留学生奖惩情况。
三、年审意见及奖学金待遇
除中国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审办法另有规定外,参照《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试行)》执行。
四、年审需提交材料及流程
1.留学生本人负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与学习情况小结。
2.各学院负责填报《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审表》中导师(本科生不填)、教学办、学工办以及学院综合意见。鉴于部分留学生仍在境外的情况,个人基本信息与个人总结等需由留学生本人填写部分可使用邮件、拍照、扫描等形式发给学院负责老师。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负责老师将年审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全显示版本,加盖教学办专用章)各一式一份提交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对于拟取消或中止奖学金的情况,学院应提交书面说明报告一份,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年审合格、不合格名单。
五、年审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在2021年4月22日前将年审资料送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校友楼203),联系人:郑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22869387、22865231。
附件一:《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审表》
附件二:《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试行)》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