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8】33号)的要求,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鼓励和支持更多台湾地区的学生来我校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台湾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
二、奖学金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8年度我校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类别及奖励标准如下:
1. 本科生32人,每生6000元人民币。
2. 硕士生 3人,每生8000元人民币。
3. 博士生 8人,每生10000元人民币。
注:最终获奖名单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申请者需为台湾地区学生,并满足以下条件:
1. 认同一个中国;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 在福建省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评审程序
奖学金评审采取学生本人申报,学院推荐,校内评审,推荐名单公示的方式进行。
1.请各单位向本单位台湾学生转达通知,组织台湾学生填写《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并附上“福州大学学生成绩登记卡”(本科生前往图书馆打印)及学院推荐意见(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工专用公章);如有获奖,需同时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同一学院有多名台湾学生申请,学院内部先进行评审,并将院级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提交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研究生提交给研究生院审核);
2、港澳台办组织评审,并形成推荐名单(研究生推荐名单由研究生院拟定);
3、校园网公示初审推荐名单,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终审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评审时间及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台湾学生,做好奖学金申请工作。
申请时应提交:
1、《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 学生成绩登记卡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 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 二寸近期白底彩照2张
申请材料请务必于2019年1月4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旗山校区校友楼205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1-22865310
福州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