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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3 15:19:57    点击数: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拟开展相关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港澳台侨本科、硕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1、奖学金标准

(一)本专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奖学金名额

台生( 16)1本科生:特等奖1人、一等奖4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6

2)硕士研究生二等奖1三等奖1

港澳侨生(27人):1)本科生:特等奖1人、一等奖4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14

2)硕士研究生二等奖1人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进行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建议获奖名单须排序,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应的学生申请表须完全按照相应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送校港澳台办。

2、港澳台办组织奖学金评审会,择优形成学校推荐名单,公示后报上级部门。

3、上级部门终审后下达最终获奖名单。

四、申报材料

12023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学院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1)、2023年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学院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2

2、《2023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2023年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

3相应的获奖证书、成绩单等支撑材料。

五、材料提交时间

1、学院应指定专人组织学生申报,并将相关申报材料20231221星期四)下午17:00校港澳台办207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5302


附件1:2023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学院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附件2:2023年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学院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附件3:2023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2023年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