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联合实验室
福州大学台湾地区
来校交流项目申请简章
学 校 概 况
学校简介
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学校设有27 个学院,现有本科生39578人,博、硕士研究生18381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3353人,其中专任教师2385人。其中国家级人才146人次(99人)、省级人才976人次(752人)。在高层次人才(团队)中,拥有院士15人(含特聘讲席教授1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16人(含青年项目6人),国家级高层次引进人才 24人(含青年项目18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24人(含青年项目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获得者8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1支团队入选“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支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支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支团队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支团队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个学院入选国家“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3个学院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1个学院入选“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
学校网址
https://www.fzu.edu.cn/
联 络 信 息
联络部门
福州大学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络人
林老师 0591-22865027
电子邮箱
lin_oce@fzu.edu.cn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福州大学校友楼207室(邮编:350116)
申 请 资 讯
交换时长
一学年或一学期
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是合作院校在籍学生;
2.能够负担在福州大学期间的所有个人生活费用,包括教材或书本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和健康保险费、餐费等其他费用。
注:来自合作院校的学生须由合作院校推荐。若两校合作协议中包含互免学费条款,可按照协议规定免除学费。请联系所在院校了解详情。
申 请 流 程
申请方式
符合资格者,请备齐申请材料缴交至各校负责部门,由各校负责老师统一汇整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本校审核。
截止日期
2025年秋季学期:于2025年5月15日前截止申请。
申请材料
1. 台湾地区学生赴福州大学交换交流申请表(见附件)
2. 由所在院校提供的成绩单扫描件(PDF格式);
3. 学生身份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4.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应自在福州大学注册之起保持一年以上的有效期。)
5. 个人陈述(自我介绍和学习计划);
6. 体检报告;
7. 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规格:二寸,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
学 院 及 专 业 信 息
申请学院及专业
专业设置:本科层次、硕博士层次交流生可根据原就读年级和学分要求,进入我校相应的年级和专业学习,详细专业课程信息请查看附件。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1. 福州大学台港澳办和相应院系对交流生的申请进行审核,预计2025年6月发送审核结果通知宜至各校负责部门。
2.为个人安全及健康着想,请自行购买医疗保险,或是到校后购买。
3.其他未尽事宜,以本校本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最终决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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