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3 10:58:01 点击数:
1. 福州大学学院出国(境)访学项目备案表
备注:
(1)本表应在项目立项后提交至校对外处。如上述信息有变更应重新提交。
(2)如项目有派出,请另附报告说明此次选派情况,包括访学起止时间、选拔办法、人员公示情况、生均费用、学院资助情况等,与学生申请表格一并提交。
2. 福州大学学院出国(境)访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备注:本报告应于每年11月20日前提交至校对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