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14/2015年度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的通知》,为扩大我国政府奖学金影响,吸引更多优秀中东欧学生来华学习和深造,鼓励相关院校与中东欧院校扩大现有项目的交流规模,深化合作关系,教育部特设立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我校今年起成为该类奖学金生接收院校,现将本年度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学金规模
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向中东欧16国每学年提供200个奖学金名额。中东欧16国包括阿尔巴尼亚、爱沙尼亚、保加利亚、波黑、波兰、捷克、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马其顿、塞尔维亚、黑山、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匈牙利。
二、提供对象
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支持的项目为我校与中东欧院校间正式的校际交流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1、两校已签署校际交流协议,学生派出院校承认其在我校学习结束后所获得的学分。
2.、项目学生将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间在我校学习,且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学习层次含本科、硕士、博士。
三、奖学金内容
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可拆分使用)
四、申报办法
与我校签署过交流协议的中东欧院校学生均可申请,也请已有录取该类学生意向的老师与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项目学生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福州大学代码10386)。
申请截止日期:2014年4月25日
联系人: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冯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5232
E-mail: faomail@fzu.edu.cn
附:
1.福州大学2014-15学年度学分生奖学金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