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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4-11-19 16:46:00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的合作,提高学生国际竞争力,国家留学基金委员设立了“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该项目现已开始申报,2015年计划选派3400名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

为了做好该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流程(分为两个阶段)

1、国际交流项目阶段:拟申报的项目应为已与国外大学、机构签署校际交流协议(需含本科生交流协议),并可于2014年实施。

2、候选人推荐阶段: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根据相关要求,遴选符合要求的学生上报国家留学金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国家留学基金委给予资助出国留学。学校设立的“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也给予一定的资助。(该阶段将另行通知)

二、学生海外学习模式

模式为本科插班生,主要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三、选派项目数与推荐人数

项目数和学生数不设上限。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的整体情况择优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留学期限:3-12个月(交流协议中留学期限应注明不少于3个月)。

五、选派学科

我校的重点发展学科中有签署校际交流协议覆盖的项目均可申报。

六、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学费及其他费用自理。学校设立的“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也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候选人选拔条件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员为我校在校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且年满十八岁;

(3)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

(4)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其他要求

(1)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可在候选人推荐阶段办理)。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业雨中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②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⑤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八、申报材料

1、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详细信息,请下载附件一。

2、请2014年已有项目获批执行的学院(生工学院、土木学院)2014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总结,以便顺利开展2015年项目。项目总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3、请有意向申报新项目的单位于2015年12月1日前填写《福州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附件三) 、《申报项目一览表》(附件四)及合作协议复印件提交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申请书、一览表、合作协议扫描件的电子版通过发送至faoz@fzu.edu.cn。

    4、项目候选人应提供的材料可积极准备,暂不需要。待项目获批后再提交。对外处将另行发文通知。

联系人:赵新

联系电话:22865239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1月19日

 

 

附件一: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详细信息

附件二:已执行项目总结报告要求

附件三:项目申请书

附件三:申报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