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艺术大学签订的两校交流协议书,2015年暑假我校拟选派20名学生赴台湾艺术大学参加暑期研习班,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台湾艺术大学简介
台湾艺术大学,简称台艺大,成立于1955年10 月31 日,位于台湾新北市板桥区,前身为艺术学校及后来的台湾艺术专科学校(简称艺专),是台湾最早成立的艺术专科学校。学校包含了美术、设计、传播、表演四学院以及共同教育委员会等五大学门。
二、暑期研习班课程介绍(详见附件简章)
艺术与文创产业课程:涵养学员从事艺术相关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专业实力。
台湾艺术文化参访课程:引导学员见学台湾艺文机构与艺术大师的创意软实力。
台湾旅游学习:带领学员游赏台湾风光,增进对台湾风俗文化了解。
三、研习班时间
2015年8月3日至8月14日(第二梯次)。
四、相关费用
研习班费用:每人新台币43000元整。
五、申请条件
1、 为我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年级不限)。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能顺利完成研习班课程学习。
4、 有一定经济能力,能够负担赴台的各项费用。
六、预报名材料
福州大学学生短期(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
七、报名截止日期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将报名材料于2015年4月21日至4月22日15:00期间(时间严守,逾期不候)交至校友楼205室林老师处。
八、重要事项
1、 本次活动采取预报名的形式,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活动要求或者超出活动人数,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保留取消活动或人员删减的权利。
2、 对于入选后无故随意取消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除仍需向台湾高校提交相关申请费用外,将通报学院,并将取消其今后参加类似项目的资格。
3、 本项目可申请《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相关信息请至对外处网站:
http://oce.fzu.edu.cn/news.aspx?type=tzgg&id=213;具体相关手续流程待入选人员名单确认后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22865234
附件1:2015年台湾艺术大学暑期研习班课程说明;
附件2:福州大学学生短期(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