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5〕9号)的要求,为了吸引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来校就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我校自主招收的外国留学生,须经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符合相关录取条件。
二、申请时间
申请材料请于在2015年6月15日前交至校友楼207,电子版发至faoz@fzu.edu.cn。
三、申请材料
所有材料请用中文或英文提交,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批准与否均不予退还。
(一)《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UJIAN GOVERNMENT SCHOLARSHIP)》。
(二)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三)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者(含6个月)需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
(四)攻读学位或从事研修申请者应提供学习计划(不少于400字)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
(五)申请学习音乐、美术等艺术专业者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本人的有关作品。
(六)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相关法律文件。
(七)已获得省政府外国学生奖学金者,再次申报需提交所在学院出具的综合表现推荐函以及在校期间成绩单。
校对外处汇总申请人材料后提交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合作〔2012〕316号)以及《关于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该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获得奖学金资格的外国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保险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根据各校情况,如有结余,可用于资助学生部分生活费用。
附件: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UJIAN GOVERNMENT SCHOLARSHIP)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