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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6-11-18 15:21:12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现已开始申报。2017年计划选派5000名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

为了做好该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本项目简介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简称“优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设立。优本项目入选的学生以本科插班生身份前往国外大学进行课程学习,时间为3-12个月。留基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更多详细项目选派办法、选派工作流程、申请材料等见CSC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s/357

二、项目实施(分为两个阶段)

1. 申报项目阶段(2016年11月18日——11月23日)

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计划申报此项目的学院请根据留基委要求,提交与国外大学签署的交流协议,协议需包含详细的选派规划、学习计划、学分转换方式及费用安排等(参考附件1)及相关申报材料。此基础上,校对外处负责具体申报事宜。

2. 候选学生审核阶段。(该阶段将另行通知)

如项目获批,每年4月及9月,留基委开放学生报名。学院需提前向国外大学推荐候选学生,获得邀请函,并保证候选学生达到留基委要求的外语水平。在此基础上,校对外处负责具体学生报名事宜。项目获批两年内如未派出学生,将不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 请2016年已有项目获批执行的学院(生工学院、外国语学院)于2016年11月23日前提交项目总结(纸质材料加盖学院签章后提交至对外处校友楼207室,电子版发送至dengjx@fzu.edu.cn),以便顺利开展2017年项目。项目总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 请有意向申报新项目的单位于2016年11月23日前填写《福州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附件3)、校际框架协议复印件、详细合作协议复印件提交至对外处校友楼207室;并将上述申请书电子版及协议扫描件(PDF格式,大小不超过3M;如有其他相关材料也需整理成1个PDF文件附上,大小不超过2M)发送至dengjx@fzu.edu.cn。

四、联系咨询

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地址:旗山校区校友楼207室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22865305   邮箱:dengjx@fzu.edu.cn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1. 优本项目申请协议要求

2. 2016年已执行项目总结报告起草要点

3. 福州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