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中央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书,2017年秋季我校拟选派2名学生(公费)赴台湾中央大学交换学习一学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台湾高校 | 交换时间 | 报名材料提交时间 | 选拔人数 | 备注 |
中央 大学 | 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 | 2017年4月13日至4月18日下午15:00(时间严守、逾期不候) | 2名 | 免学杂费(不含住宿、保险、机票等其他费用) |
一、申请条件
(1)明年九月份(下学期)为我校相对应专业全日制在读本科二、三年级,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服从我校相关规定管理;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有一定经济能力、可负担赴台及在台生活的各项费用;
二、选派专业及学分转化
台湾高校已开放的与我校有相对应的专业(具体见台湾高校网站http://www.ncu.edu.tw)的学生才可报名,以避免返校后,在台所修学分不被我校承认。请交换生报名前事先在各院教学办了解好相关学分认定备案手续。只要符合我校学分转化要求,交换生也可选修中大的通识课程,课程查询https://course.ncu.edu.tw/Course/main/query/byGeneral
三、前期报名材料(报名阶段仅需提交此部分材料)
1:附件1 《申请人信息清单》(无需提交纸质版);
2:附件2 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访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3:附表1:学院党总支政审意见表(一份);
4:在校成绩证明;(本科生可至自助打印机打印,研究生请至学院教学办办理)
5:学院推荐信(格式自由,内容中请注明申请中央大学的具体系所,加盖学院公章)
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材料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要求的报名材料交至校友楼205室林老师处。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22865272
四、重要事项
(1)关于最终的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由我校相关部门统一考核报名材料后确定并在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给予公示。入选人员还必须按相关要求提交其它报名材料。
(2) 申请人如欲申请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请按要求填写附件3《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申请表》后一并提交。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负责人: 邓老师 0591-22865305;评审会已确定2017年全年资助项目、金额及资助人数上限(目前正在进行公示前准备工作)。请密切关注对外处网站。往年资助情况:(http://oce.fzu.edu.cn/html/gsl/2016/10/17/8c2fe264-eef9-4a15-9142-3df5e528470c.html)能否获得资助及资助金额等由校内评审会评定。
(3)对于入选后无故随意取消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除仍需向台湾高校提交相关申请费用外,将通报学院,并将取消其今后参加类似项目的资格。
(4)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保留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取消及调整项目的权利。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附件1:申请人信息清单(无需提交纸质版)
附件2: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访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附件3: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申请表
附件4:附表1—学院党总支政审意见表
附件5:附表2—2017年秋季台湾中央大学交换生报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