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央大学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书,2017年暑假我校拟选派学生赴台湾中央大学参加暑期研习班,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介绍
说明:暑期研习班所修学分不符合我校学分转化规定,因此不可转化为在校所修学分。
二、 申请条件
1、 全日制在校学生,年级不限,专业不限。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能顺利完成研习班课程学习。
4、 有一定经济能力,能够负担赴台的各项费用。
三、 报名材料
1:附件1 《申请人信息清单》(无需提交纸质版);
2:附件2 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访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3:附表1:学院党总支政审意见表(一份);
4:附表2:2017年台湾中央大学暑期营报名名单
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材料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要求的报名材料交至校友楼205室林老师处,电子版表格(附件1和6)请打包发送至1639702185@qq.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22865272
四、 其他事项
(1)关于最终的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由我校相关部门统一考核报名材料后确定并在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给予公示。入选人员还必须按相关要求在中大网站上完成文件提交手续(详见项目信息网站)。注意:在名单未在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公示之前不得在中央大学网上系统上进行任何报名手续,未通过学校申报给中央大学的人员将不会被中央大学录取。
(2)申请人如欲申请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请按要求填写附件3《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申请表》后一并提交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旗山校区校友楼205室林老师处)。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负责人: 邓老师 0591-22865305;能否获得资助及资助金额等由后续校内评审会评定。
(3)对于入选后无故随意取消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除仍需向台湾高校提交相关申请费用外,将通报学院,并将取消其今后参加类似项目的资格。
(4)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保留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取消及调整项目的权利。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附件1:申请人信息清单(无需提交纸质版)
附件2: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访学申请表
附件3:福州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申请表
附件4:台湾中央大学暑期营活动讯息
附件5:附表1—学院党总支政审意见表
附件6:附表2—2017年台湾中央大学暑期营报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