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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

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20-02-01 11:10:13    点击数:

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处于高发期,一些国家和地区已针对中国公民实施特别入境管理措施,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必要损失,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教育部、福建省和学校相关会议和通知精神,针对我校师生近期因公出国(境)事宜特通知如下:

一、行政类出访和学生团组出访原则上均应推迟或取消,已获得批件或已报备的,也需根据实时情况推迟或取消出访活动。根据当前实际,学术类出访也应合理安排出国计划,建议和外方/邀请方沟通后推迟或取消,若经充分研判确有出访必要,需出访前报派出单位(所在学院或单位)同意并报备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出访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和行前准备;

二、对于因疫情影响取消的因公出访团组在已获批或已报备的情况下,前期已发生签证费、会议注册费、机票、住宿等无法撤销的费用,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据实报销;

三、拟出访师生务必提前了解所到访国或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和检疫的相关政策,避免入境滞留或遣返,在途在外要充分做好个人防护;

四、拟出访师生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可能的临时调整,到达出境口岸时应足充分时间接受相关部门检查;

五、出国前若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感染病状,一律停止出国执行任务;若在国(外发生以上症状,应第一时间在当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属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咨询报备联系人:

因公出国/赴港澳事务:老师,13799432073923325714@qq.com

因公赴台事务:老师,1806502350739390348@qq.com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