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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20-04-21 23:01:43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表彰在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根据《科技部关于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96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专〔2020〕3号)的精神,现组织评选 2020 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的外国专家。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精尖缺”人才倾斜。

(三)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

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在“一带一路”建设、带动扶贫脱贫、生态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五)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外国专家。 

(六)原则上为获得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且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名额分配

科技部分配分配我省推荐名额不超过4 名,(不含计划单列市厦门,厦门市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校内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一)《2020 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1 份)。

申报单位应按《2020 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的格式和要求,如实填写信息、认真准备资料。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华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单独保存为一个文档,字数500字左右。

(二)《2020 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2 份)。

各单位均不需要签署意见及盖章。

(三)申报附件材料(1 份)。除《2020 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还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英文术语等做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如果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还应提供有关报告及批件复印件、扫描件。

(四)外国专家护照首页复印件(1 份)。

(五)近期2 寸白底免冠彩照(1 张)。

(六)光盘。请用光盘刻录以上第一至五项电子申报材料。

(七)推荐函。推荐函需盖校章。

四、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疫情期间均有值班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二)我校候选人多于2人时,由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推荐1-2名候选人上报省科技厅参加评选。

(三)省科技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推荐4名候选人选;经省科技厅审核,报省政府领导审批后报科技部。 

五、联系人

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地址:旗山校区校友楼

联系人:吴光慧、王春雪     

电话:15659433580、13696851031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4月21日 


附件:

1. 《2020 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2. 《2020 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