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拟开展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港澳台侨本科生(2020级本科学生除外)及台湾硕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1、奖学金名额如下:
台湾本科生10名(一等2名,二等3名,三等5名);港澳侨本科生15名(特等1名,一等2名,二等4名;三等8名);台湾硕士研究生(二等1名)。
2、奖励标准:本科生特等奖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学年4000元;硕士生二等奖每学年7000元。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申报,学院进行评审后将学院建议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及学生申报材料纸质版送校港澳台办。
2、港澳台办组织奖学金评审会,择优形成学校推荐名单,公示后报上级部门。
3、上级部门终审后下达最终获奖名单。
四、申报材料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
2、学生所有学年成绩单
3、学院书面推荐意见。(内容含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参与学院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以及是否获得过各级各类奖学金。由辅导员及、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五、材料提交时间
1、学院应指定专人组织学生申报,并将学院建议名单(附件3、4)加盖学院公章及学生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送校港澳台办201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5310
附件: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 2020年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名单
4. 2020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名单
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