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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遴选“亚洲校园”第三期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21-08-06 17:31:5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为促进中日韩三国优秀学生深度交流,深化三国高校务实合作,经中日韩三方协商一致,现启动“亚洲校园”第三期项目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需与日韩高校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在三方院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组成联合体,我校符合条件的项目所在学院向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日韩院校向本国教育部门提交申请。

二、项目合作方式

1.项目第三期共分两种合作类型:“亚洲校园”(中日韩三方高校)和“亚洲校园+”(中日韩三方高校+东盟国家高校),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应充分整合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紧密围绕优势学科专业,通过短期交换、长期交换或学位项目方式开展本科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层次学生联合培养。

3.鼓励探索推进联合开发课程、互设教席、学分互认与学位互授等创新合作。

4.参与项目学生原则上应在所有合作院校间实现流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可采取线上学习方式,所获学分的认定办法由合作院校协商确定。

三、经费支出办法

参与项目学生赴合作院校交流期间免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国际旅费负担办法由合作院校协商确定。

四、其他事项

有意申请的学院于2021年8月12日前将中英文申请表(附件1/2及英文翻译的申请表,Word格式)发送至对外处dengjx@fzu.edu.cn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将会同日、韩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联合评审,计划于11月共同发布第三期项目入选名单。

附件:

1.“亚洲校园”项目联合申请表

2. “亚洲校园+”项目联合申请表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