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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1 11:04:14    点击数: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48 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评审年度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3级本科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3-2024学年,即20239-2024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二、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奖学金名额及评选标准

本科生25,每名8000元;硕士研究生4,每名10000元。

、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

2.学院进行初评并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获奖学生推荐排序名单报校台港澳办

3.校港澳台办组织奖学金评审会,形成学校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异议后报上级相关部门

4.上级相关部门终审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关要求填写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学院填写推荐意见,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部门及学生管理部门审

2.学院推荐排序名单附件2由学院填报,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教务处打印)、获奖证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相关证明。

六、材料提交时间

学院应指定专人组织学生申报,上述申报材需在9617点前提交,纸质版材料送校港澳台办20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at1234@163.com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5027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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