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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8 15:48:21    点击数: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精神,拟开展相关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港澳台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2024级新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1、奖学金标准

(1)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奖学金名额

1台生19人

本科生:特等奖1人、一等奖4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硕士研究生:二等奖1人、三等奖1人

2港澳侨生(45人)

本科生:特等奖2人、一等奖9人、二等奖12人、三等奖21人

硕士研究生:二等奖1人


、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进行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建议获奖名单表(须排序,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应的学生申请表(须完全按照相应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材料)等申报材料纸质版送校港澳台办。

2、校港澳台办组织奖学金评审会,择优形成学校推荐名单,公示后报上级部门。

3、上级部门终审后下达最终获奖名单。


、申报材料

1、《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学院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1)、《2024年台湾学生奖学金学院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2)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

3、相应的获奖证书、成绩单等支撑材料。


、材料提交时间

学院应指定专人组织学生申报,并于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gat1234@163.com,纸质材料于送至校港澳台办207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5302


  • 附件【附件1-4.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