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9-01-08 11:24:25 点击数:
应台湾大学的邀请,我校法学院学生陈美娜等5人拟于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6月28日赴台湾大学交换学习。陈美娜同学等5人拟在台停留137天。在台期间,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由学生本人负担。我校于志敏老师拟负责该学生的在台管理工作。陈美娜同学等5位同学已办理相关政审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72
附:赴台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