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暂无 发布时间:2018-07-14 10:28:27 点击数:
应台湾大学的邀请,我校法学院学生李博源等10人拟于2018年9月3日至2019年1月13日赴台湾大学交换学习。学生李博源等10人拟在台停留133天。在台期间,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由学生本人负担。10位学生在台期间的管理工作拟由我校于志敏老师负责。李博源等10人已办理相关政审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20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72
附:赴台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