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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李博源等10人赴台湾大学交换学习的公示

作者:暂无  发布时间:2018-07-14  阅读次数:

应台湾大学的邀请,我校法学院学生李博源等10人拟于201893日至2019113日赴台湾大学交换学习。学生李博源等10人拟在台停留133天。在台期间,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由学生本人负担。10位学生在台期间的管理工作拟由我校于志敏老师负责。李博源等10人已办理相关政审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714日至2018720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72

附:赴台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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