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联合实验室
应台湾大学的邀请,我校法学院学生李博源等10人拟于2018年9月3日至2019年1月13日赴台湾大学交换学习。学生李博源等10人拟在台停留133天。在台期间,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往返台湾交通费用均由学生本人负担。10位学生在台期间的管理工作拟由我校于志敏老师负责。李博源等10人已办理相关政审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20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5272
附:赴台人员名单
上一条:关于学生刘剑韬赴台湾科技大学交换学习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王应明赴香港学术交流的公示(含出访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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