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联合实验室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大外〔2017〕14号),及2022年11月基金评审会会议决议,确定以下资助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 如有异议,敬请监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22865580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电话:22865305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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