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关于组织台湾本科生参加 2026-2027 学年秋季学期赴中国人民大学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15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拓宽学术视野,根据我校与中国人民大学校际合作协议,现启动台湾本科生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赴中国人民大学交流学习项目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交流学习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2.选派名额: 5名

3.交流学习时段: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原则上不接受延期申请,确有特殊情况,需经两校共同审批)。

4.交流学习对象:2026-2027学年为我校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台湾学生

5.交流学习性质:交流学习不以获取学位为目的,学习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出具出具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

二、报名条件

1.身心健康,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台湾本科生。

2.学业成绩优良,综合排名位列本专业台湾学生前 30%,具备良好的学习、实践与环境适应能力。

3.认同一个中国原则,拥护祖国统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校内处分记录。

4.所学专业与中国人民大学接收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其他事项

1.学籍、学分与成绩管理:交流生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期间,所修课程考核未通过者,需返回我校参加对应补考或重修课程;成绩单与最终学分认定,由我校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出具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办理。

2.日常管理:交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大学及属地各项规章制度。交流生可享受对方学校在校生同等住宿、图书借阅、校园一卡通等校内资源。

3.相关费用

(1)交流学生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同年级同专业标准,为本次秋季学期自行缴纳学费;交流期间无需缴纳福州大学学费。

(2)若需保留福州大学校内宿舍,须按我校标准缴纳对应住宿费;

(3)若中途退出交流,按中国人民大学收费管理规定处理相关费用;

(4)学生须自行购买医疗、意外伤害、财产等商业保险,相关费用自理。食宿、书籍、交通、证件等其他个人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报名流程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电子版(附件1-3)打包发送至邮箱lin_oce@fzu.edu.cn, 邮件以“**学院***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命名,纸质材料请提交至旗山校区校友楼207室(截止日期:2026年6月22日之前)。学校将按照标准完成遴选推荐,最终入学资格由中国人民大学审核确定。

联系人:林老师 22865027

申请附件:

1)《福州大学学生参加项目申请表》、《报名汇总表》(点击下载)

2)在学证明、成绩单

3)个人简历(自拟)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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