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试行)》,2020-2021学年获得各级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应进行年审。未通过年审者,不能继续获得下一学年奖学金资助。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学生范围
尚未达到学制年限,2021年9月之后拟继续享受奖学金的学生。
二、年审内容
各学院从道德品行、学习成绩、科研态度、活动表现等方面应综合考察学生表现,主要包括: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出入境等外事纪律情况。
(二)遵守校规校纪情况。
(三)学习态度、考勤情况。
(四)留学生参与各类中外交流活动情况。
(五)留学生奖惩情况。
(六)留学生对华态度等其他情况。
三、年审意见及奖学金待遇
详见附件二:《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试行)》
四、年审需提交材料及流程
1、各学院负责组织填报《2021年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审表》中导师(本科生不填)、教学办、学工办以及学院综合意见。鉴于大量留学生仍在境外的情况,个人基本信息与表现情况等需由留学生本人填写部分可使用邮件、拍照、扫描等形式发给学院负责老师。
2、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负责老师将年审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学办专用章)提交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3、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年审合格、不合格名单。
六、年审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在2021年4月26日前将年审资料送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校友楼203),联系人:赵新、郑小羽,联系电话:22865231、22869387。如需奖学金生年审名单,可直接联系郑小羽老师(联系电话:22869387)。
附件一:《2021年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审表》
附件二:《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试行)》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