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发[2018]10018号),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现已开始申报。为了做好该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本项目介绍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简称“优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设立。优本项目入选的学生以本科插班生身份前往国外大学进行课程学习,留基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更多详细项目选派办法、选派工作流程、申请材料等见CSC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743。
二、新项目申报工作
1. 申报项目应基于国内外合作院校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优先支持双一流学科,优先支持先进制造、生态环保等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优先支持“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学科。每样2019年新申请项目(不含老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2.申报协议应符合以下要求:协议签署人应为双方法人代表,,学院/系/国际交流处等部门间签署的协议应同时提交双方校级协议(可为框架性协议或谅解备忘录)。协议包含以下内容:协议内容须为针对本科生层次的交流、选派年级、专业、人数、外语要求、学费情况、交流形式、交流期限、是否获得学位等(具体请查看附件1 优本项目申报协议要求)
3. 优先支持互免学费项目。优先支持已运转并顺利派出学生的项目。对于高收费项目、新签协议尚无学生派出的项目,留基委专家评审时从严掌握。
4. 对需在毕业年级派出的项目,应统筹考虑学生考研、毕业、就业等因素,合理制定留学计划,避免派出人员因上述原因提前回国或中途回国。
5.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予资助。
三、已获批项目总结工作
1.对往年获批的项目,须提交项目总结,总结在选拔、派出、行前培训、国内外管理、回国学分认证、考核等环节的工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提出2019年计划;
2.对申请继续资助的已获批项目,应及时续签或更新合作协议,保证合作协议有效;
3.拟不再申请继续资助的已获批项目,亦应提交项目总结并明确说明原因;
4.对2018年未选派学生或未足额执行计划的项目,如2019年申请继续执行,项目总结中应提出主要原因,提出相关解决措施。对获批后连续两年未执行的项目不予资助。
请有意申请新项目的学院按照附件2填写新项目申报材料,已有项目获批学院根据附件3填写已获批项目总结,于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dengjx@fzu.edu.cn,纸质材料加盖学院签章后提交至对外处校友楼207室。咨询电话:0591-22865305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1月8日
附件
1. 优本项目申报协议要求
2. 优本项目申报书(2019版)
3. 已执行项目总结报告起草要点